她发现,他的身上留有太多前女友的痕迹。
他最爱穿的一件衬衣,是前女友送给他的。尽管衬衣已经褪色,甚至领口被磨得有些发毛,但在众多的新衬衣面前,他也会选择前女友送的那件。
吃菜,他最喜欢的是那道“鱼香肉丝”。如果桌子上有那道菜,他的眼里就会有无言的欣喜,就会谈笑风生。他说过,前女友最喜欢吃,而且可以把这道菜做得炉火纯青。
在外散步,多数时候他宁愿穿过三条街道,步行20分钟到那个很远的公园。她知道,这是他和前女友以前约会的地方,时隔多年,他仍旧不能忘记。
总之,对他了解越多,前女友在他身上烙下的印记就愈发明显。
她非但不恼,反而更加喜欢。她觉得,这样重情重义的男子,值得拥有和珍惜,况且,自己身上何尝没有前男友的影子呢?
她最喜欢戴的那款小蜜蜂耳坠,不也是前男友送给她的么?
顾影自怜,她知道,旧爱是有习惯的。而习惯旧爱,并不一定要回到从前,只是对曾经过往的一种怀念而已。一个懂得珍惜旧爱的人,也一定知道顾念新宠的。
从此,他换下前女友买的衬衣后,她愈发小心地洗净它,再轻轻地将它熨好。
她还专门到书店去买来做“鱼香肉丝”的菜谱,学习其做法,直到他吃得笑意像深水里的涟漪,一层层在脸上荡漾开来。
空闲下来,她也乐意陪他一起到他从前常去的公园散步。她还经常夸奖他,说他目光独到,居然能在闹市里找到这么一个安静优美的地方。
慢慢地,她发现,他看她的眼神更柔和了。
没想到,习惯他的旧爱,结果比预想还要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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